管城2022年第19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10.1-10.15
发布日期:2022-12-02
附件
公示-管城2022年第19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10.1-10.15.xlsx
公示-管城2022年第19批续租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10.1-10.15.xlsx
管城2022年第20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10.16-11.30
发布日期:2022-12-02
附件:
公示-管城2022年第20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10.16-11.30.xlsx
公示-管城2022年第20批续租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10.16-11.30.xlsx
扩展:
郑州公租房供应分配方式
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指导下,按照属地优先原则进行供应,当期轮候满足本辖区保障需求后的多余房源,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调剂供应;优先实物保障在环卫、公交、 教师、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以及其他应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。
转变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式,按照申请核准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,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;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,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,其保障资格作废,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