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人力社保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统计局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22〕86号),明确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。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(月平均工资的300%)执行,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,仍按2021年度基数下限3957元执行。失业、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全省在11月底已完成2022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工作。
近日,省人力社保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统计局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22〕86号),明确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。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(月平均工资的300%)执行,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,仍按2021年度基数下限3957元执行。失业、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全省在11月底已完成2022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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