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程序
1.申请跨省和省内跨市借考的考生,均须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,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,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借考申请。
2.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,统筹安排借考事宜。
3.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查询借考申请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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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,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,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,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;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(如需要模特、音乐环境、乐器等),请务必提前与意向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说明情况,确认能否提供相关条件。
在校内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不安排借考,在原报考点参加考试。